一、主要内容 “1+3+5”
Ø 1个总目标:“实实在在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,
不断擦亮浙江民营经济金名片”;
Ø 3个鲜明特点:集大成、浙江味、含金量;
Ø 5个方面政策措施:提信心增预期、降门槛扩领域、真公平破隐性、拓市场促升级、优氛围增服务。
二、针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预期不稳、信心不足、保障不够等问题,《若干措施》推出了依规加大减税降费力度
Ø 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比例提高至100%(原来75%);
Ø 推出“3个70%”的要素保障机制—— 省“4+1”专项基金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%;统筹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支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%;每年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70%;持民间投
三、针对民营企业“不能投”“不敢投”“不愿投”等问题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向民营企业推介“三张项目清单”,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:
Ø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,、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,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,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业采购。
Ø 超过该数额标准的,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%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。
四、针对民营企业“玻璃门”“旋转门”“卷帘门”等隐性壁垒尚未完全消除等问题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、严格落实招投标“七个不准”、增加招投标人的自主权利、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、严格实行“非禁即入”等措施。
五、针对出口形势严峻等问题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了实施“千团万企”行动助力民营企业拓市场、引导有序布局境外产业。
比如,对参加省级商务重点展会的,按照展位费70%的比例进行补助;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比例不低于60%,单家不超过500万元。
六、针对困扰民营企业拖欠账款、非法讨薪等问题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完善拖欠账款和欠薪常态化预防清理机制,推动实现“政府无拖欠款、浙江无欠薪” 。
信息来源: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